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家级学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客观评价农业工程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水平提高,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2023年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将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学会的专家资源优势和组织服务优势,按照《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中国农机学会建立有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组织流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为科技成果评价单位提供客观公正、严谨规范、专业高效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服务,为相关单位科技奖励申报、成果推广、项目验收、新技术发布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欢迎农业工程及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广大企业,特别是学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联系委托学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学会将竭诚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
一、 评价材料要求
1.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2)。
2.科技成果技术文件和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评价程序
由申请单位提交评价材料,待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签订协议,采取会议的形式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三、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璇,张科星
联系电话:010-64880302,13811247005,13910262790
电子邮箱:csam@caam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B座202(100083)
附件1.《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2.《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3.科技成果技术文件和支撑材料清单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