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拖拉机行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拖拉机企业遍布全国,但是多以中小型拖拉机为主。于是,划分拖拉机型式自然成为必然。那时,全国拖拉机行业的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责无旁贷地担当这一使命。
最初,大、中、小型拖拉机的型式是以发动机的功率大小来划分的。即:14.7千瓦(20马力)以下的为小型拖拉机;14.7千瓦(20马力)以上的为大中型拖拉机,没有严格地划分大、中型拖拉机的界限。
随着各拖拉机厂产品功率的不断扩大,拖拉机型式的划分与时俱进。于是,又有:14.7千瓦(20马力)以下的为小型拖拉机;14.7千瓦(20马力)以上--73.6千瓦(100马力)为中型拖拉机;73.6千瓦(100马力)以上的为大型拖拉机。
2008年10月,时任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农业机械》杂志社社长的刘振营和我(时任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拖拉机分会秘书长)受德国ZF公司的邀请,到德国帕绍(Passau)ZF公司总部参观访问。访问期间,我们参观了拖拉机工作的农场,并登上拖拉机进行实地操作。德国国家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了刘振营社长,陪同翻译马晓芸女士在解释现场拖拉机时无意说出“重型拖拉机”这个词,说者可能无心,听者却记在心里。
回国后,刘振营社长和我说起这件事。经过商议提出做好准备工作,由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拖拉机分会、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以及《农业机械》杂志社牵头,召集国内外有影响的拖拉机企业以及主要配套件企业,于2009年3月在青岛召开了“中国重型拖拉机配套技术国际研讨会”,在这次研讨会上首次提出“重型拖拉机”的概念,行业专家在这次研讨会上对“重型拖拉机”定义开展了初步研讨。虽然初始讨论时也有不同看法,但最终还是统一了看法。
后来又广泛征求了行业内专家的意见,我们又先后在《农业机械》、《中国农机化导报》等众多媒体发表了文章。“重型拖拉机”一词逐渐被广泛引用。一般认为200马力及以上,特别是动力换挡和无级变速的为重型拖拉机(100马力以上、200马力以下的为大型拖拉机)。中国一拖公司还设立了名为“重型拖拉机”的内设部门。
2013年,科学出版社《机械工程名词》第四分册第一版这样定义:“重型拖拉机,heavytractor”,功率大于或等于147.6kW(200马力),是2013年公布的机械工程名词。
